为引导菜农使用低毒生物农药,减少化学农药对农产品及环境的影响,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山东省东营市决定在利津县进行低毒生物农药补贴试点,并制定出台了《东营市2012年低毒生物农药补贴试点办法》。
《办法》对低毒生物农药补贴试点工作进行了明确规定:一要建立会员档案。对试点范围内自愿参加低毒生物农药补贴的农户实行会员制管理,为每个会员发一个防伪会员证,并建立会员档案,农户凭会员证购买补贴农药。二要实行限量购买。为避免试点农户多买农药挪作他用,农技人员根据蔬菜不同生长时期需要防治的病虫害和会员种植面积计算用药量,实行限量购买,会员所购农药种类和数量详细记录在会员档案与药店销售台账上,会员当场签字确认。三要凭生产记录和农药包装物领取补贴。在蔬菜生产过程中,会员要详细记录蔬菜用药、采摘情况,发现1次生产记录漏记和有误的责令改正,发现2 次取消补贴资格。用药完成后,会员凭农药包装物和生产记录到经营店领取补贴,生物农药补贴标准为原价的50%,低毒农药为原价的40%,无农药包装物、用药情况与生产记录不符的不予补贴。
《办法》要求,试点县要成立以农业局局长任组长,一名副局长和试点乡镇一名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县农业局执法大队和试点乡镇蔬菜办成员为成员的领导小组,抓好试点工作的具体实施。试点乡镇要在试点范围内的合适位置租赁门头房用于农药补贴经营场所,县乡两级农技人员组成技术指导小组负责指导菜农生产和用药。同时要成立监督小组,负责监督补贴落实情况,严防资金挪用和冒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