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隐性农药,狭义上讲,是指在农药制剂中人为地添加标称有效成分以外的农药,主要有:未经登记批准的农药;未过专利保护期的农药;已经禁限用的农药。广义上讲,除了标称有效成分以外的杂质:人为添加的农药成分;原药生产工艺过程产生的杂质。农药乱加隐性成分,不仅影响农民科学使用农药,而且可能因农药残留而危害食品安全。其危害性主要表现在:
1.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2.严重干扰了我国农业重大生物灾害的防控行动;3.易产生农作物药害;4.破坏生态环境安全;5.将加速病虫害抗药性的产生;6.极易造成害虫再猖獗;7.极易造成农药残留超标,给农产品质量带来安全隐患;8.严重危及人畜生命安全;9.不利于行业监管。
针对此种恶劣行为,当前采用一些先进的农药检测技术和专业仪器设备,可以准确地定性定量检测出“隐性成分”,如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串联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串联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气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液相色谱—飞行时间质谱联用仪。
提醒广大农民,购买农药时,一是尽量到正规农药连锁店购买;二是选择标签合格的产品;三是挑选名牌企业的产品;四是索要和保存购药票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