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 复】
您好!有关日光温室大棚的扶持政策及规模您可参阅2008年市农委和市农业局联合出台的《关于北京市设施农业建设的扶持办法》。现将文件的主要内容提供给您参阅。
一、扶持条件:
1、扶持时间范围,采取“先干后奖”和“以奖代补”的方式,对2008年1月1日-2008年12月31日内新建的设施,按照相关标准给予扶持和奖励。
2、符合规划布局,根据本市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规划,全市设施农业以“两区两带多群落”空间格局发展建设,按照《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设施农业发展的意见》(京政发〔2008〕30号),市级财政资金扶持的设施建设要符合全市规划布局,在乡村、市、区等主要公路两侧建设,单体规模或设施园区面积在50亩以上。纯山区不受50亩的规模限制。
3、建设标准,市级财政资金主要扶持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日光温室和钢架大棚的建设要符合市有关部门提出的建设标准。
二、扶持类型和标准:
(一)扶持标准,对达到建设规模要求的设施,按照建设类型分四类给予补贴:1、对符合建设标准的中高档永久性日光温室(包括纯砖墙+钢架结构、内外墙包砖+钢架结构等),每亩以奖代补扶持15000元;2、对符合建设标准的简易日光温室(包括纯土墙+钢架结构、干打垒外贴石棉瓦+钢架结构、土墙砖墙+钢架结构),每亩以奖代补扶持10000元;3、对符合建设标准的钢架大棚,每亩以奖代补扶持4000元。 4、对新建的符合建设标准的现代化连栋温室,建设完成并签订农业生产保证书后,每平方米以奖代补扶持200元。另外,2009年连拱温室是按项目申报,其它则由区县报市农业局验收合格后给予补贴。具体问题您可与所在区县农委联系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