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政策法规保障。深入贯彻落实法律法规政策,逐步完善设施农业管理制度和政策扶持措施。将设施农业装备纳入农机购置补贴范围,并逐步加大补贴力度。积极与有关部门协调,加大对设施农业财政、税费、信贷、保险、应急救助等政策的支持。完善设施农业监督体制,研究建立设施农业装备生产与建设企业的资质管理制度和建设监管制度。推进标准宣贯工作,提高产业发展的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三)资金投入保障。认真落实设施农业有关投入保障政策,不断增加投入,形成较为稳定的政府投入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农民投资和发展设施农业的积极性,形成多渠道、多元化、多层次的投入格局和保障机制。加大科技创新投入力度,重点支持重大关键技术课题研究。加强对资金投入的引导,特别是政府资金要向技术含量高、生产效果好、种养殖户亟需的设施农业装备倾斜。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使用的质量、效率、安全。
(四)人才教育保障。以全面提高设施农业技术创新水平、科技应用水平和经营管理水平为目标,加大设施农业人才培养的力度。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通过提高设施农业教育比重、委托培养、联合培养等方式,强化科技创新人才的培养。发挥社会、学校、园区、企业各方面的作用,加大对基层生产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培训。按照现代设施农业生产经营要求,采用更加积极、灵活、开放的培养方式,加快技术经营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积极推进设施农业领域注册农业工程师制度的建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