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列入天津市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20件实事之一的津郊设施农业建设全面启动。为推进种植业设施化进程,本市种植业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出台,决定对郊区新建的标准化设施农业种植园区给予财政补贴,最高每亩补助7000元。
新增的符合棚室建造标准要求的新型节能日光温室、普通温室、钢骨架(复合材料骨架)塑料大棚及普通塑料大棚,均享受市级资金补助政策。具体为:新型节能日光温室,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20亩以上,砖墙、钢骨架结构(复合墙体及骨架)的温室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7000元;普通温室,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20亩以上,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4200元;钢骨架(复合材料骨架)塑料大棚,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50亩以上,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2500元;普通塑料大棚,当年集中建筑面积达50亩以上,按建筑面积每亩补助资金1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