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鞍子山乡相关部门了解到,在许多村屯的墙壁上发现都贴有这样一则通知——为了加快鞍子山乡设施农业发展步伐,促进农民致富,2014年鞍子山乡设施农业在继续执行大连和庄河市补贴以外,鞍子山乡政府对户籍在本乡内的农民新建的日光温室大棚予以补贴,补贴标准为净面积每亩再补贴4000元,该扶持政策执行期限为2年,即2014和2015年。落款是鞍子山乡人民政府,时间为2013年12月16日。
本来已经拥有6000多栋、占地1.2万亩的温室大棚,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已经走上正轨的的鞍子山乡,还用再出台优惠政策来推动设施农业发展么?面对提问,该乡的领导这样告诉大家,他们的这一惠民政策是围绕“促产业发展,让农民致富”的目标来设计的。从现在的政策上看,每新建一栋大棚由乡里再补贴4000元,则可让建棚户一开始建棚就见到效益,这样会更好地提高他们建棚的积极性,也更好地加速推进这里设施农业发展。而继续拓展大棚产业,则又可以进一步放大设施农业在这里的“集聚”效应,让这里的大棚产品卖上更好的价钱,让产业与农户增收形成更好的互动。同时还告诉大家,明年鞍子山乡将新建、扩建设施农业大区、小区14个,使鞍子山整个大棚面积拓展到1.31万亩,让农户增收更有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