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第22个“全国土地日”,宣传主题是“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保护耕地资源和保障粮食安全问题,提出要加快农村土地整理复垦,大规模建设旱涝保收高标准农田,并明确“十二五”期间建成 4 亿亩高标准基本农田的任务。中山市地处珠三角平原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 年)》确定我市耕地保有量面积不少于74.45万亩、基本农田不少于65.8万亩,至2020年需完成 26.8 万亩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和7.95万亩基塘整治。
近年来,我市紧紧围绕 “保障经济发展、保护耕地红线”基本目标,认真履行耕地保护责任,着力推进基本农田示范区和农田整治项目建设,建成了民众镇群安村8000亩省级高标准基本农田示范区和黄圃镇“三乡围”、三角镇“西丫尾围”、大涌镇“木围”等多个农田整治项目,新建了63个基本农田保护牌和270个基本农田界桩,通过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土壤肥力等措施,实现了农作物增产增收,为保障粮食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建设用地量需求仍然旺盛,保护耕地和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任务愈发艰巨。
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中山市经济总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省第五,但土地资源的瓶颈约束日益强化,耕地后备资源严重不足,历史形成的土地利用布局散乱、土地利用粗放的问题逐渐凸显。因此,我们须站在统筹全市土地利用的高度,通过开展城乡统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活动,完善土地利用规划管理,合理调整城乡土地利用格局,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以节约集约用地为主导原则开展土地整治,着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和土地资源利用效率,大力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
第一,大力推进土地整治,探索土地整治新机制。要科学编制和实施土地综合整治规划,探索开展高标准基塘整治和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完善农业基础设施,优化基塘和农田布局,促进规模化生产,提升农地产出,提高农民收入。通过创新耕地保护机制,对基层农村实施基本农田经济补偿,弥补其土地发展权受限制造成的损失,减少城乡收入差距,调动农民保护耕地的积极性。以建设秀美乡村、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大力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通过重点加强对散乱、闲置和低效农村建设用地的整治,优化农村建设用地布局,腾出建设用地空间,专项用于提高完善镇、村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进一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水平差距。
第二,严格考核奖惩,坚守耕地红线。建立健全耕地保护责任目标制度,由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与各镇区主要负责人签订年度耕地保护目标责任书,镇区行政一把手为耕地保护第一责任人,镇、村逐级签订基本农田保护责任书,明确保护责任人、责任面积和范围等内容,营造上下一心、齐抓共管的耕地保护良好局面。将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结果作为镇区主要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并纳入领导离任审计。严格执行国家“占一补一”、“先补后占”的耕地补偿制度,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耕地,对非农业建设经依法批准占用的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进行补充,实现占补平衡,保证耕地保有量不变。积极通过对有条件的区域进行开发整理增加耕地,提高补充耕地保障能力。健全土地管理共同责任,做好土地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维护良好土地管理秩序。
第三,推进集约节约用地,缓解建设占用耕地压力。我市刚建立了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制定了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规定,对全市用地规模、用地指标进行全面统筹,细化计划管理,合理安排用地指标,实行土地利用计划的动态管理,有效调控用地总量和用地方向。严格控制工业用地的投资强度、容积率、建筑系数、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所占比例、绿地率等指标,力促厂企节约集约用地。鼓励工业用地在规划许可的条件下提高土地利用率,对增加容积率的,不增收土地价款。大力推进“三旧”改造,积极盘活存量建设用地资源。加大对闲置土地的盘活力度,拓展建设用地的新空间,减少对农用地特别是耕地的占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实施“优二进三”,有序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通过零地招商等方式,在不增加使用土地的情况下扩大生产,提高工业用地资源效率。
第四,夯实基础建设,进一步提高耕地质量。做好耕地质量等级成果补充完善与年度变更工作。在农用地分等定级成果基础上,对耕地数量及空间位置、耕地质量等级进行更新补充完善,形成图、数、实地相一致的耕地质量等级成果,为落实耕地数量质量生态并重管理,促进农用地的合理利用提供重要基础数据。继续保障财政投入,实行“田、水、路、林、村”的整治和改造,加强农田水利基本设施和现代标准农田建设,为农业增产增收提供基础保障。大力推广施用有机肥、绿肥和新种植模式、加强地力监测和开展科学测土配方施肥,进一步改善农田生态环境,促进粮食增产、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
第五,大力宣传引导,调动各方积极性。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推进农村土地整治是一项涉及多领域、多部门和需要社会各界支持参与的综合性工程。我市以切实保障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受益权,做到整治前农民自愿、整治中农民参与、整治后农民满意为宗旨,积极探索土地整治激励机制,积极调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主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为主体、国土搭台、部门参与、统筹规划、整合资金”的机制,让土地整治成为真正的民生工程。
粮食生产是国民经济的基础,粮食安全是保障国家安全的前提。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我们责无旁贷。今后,我们将继续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珍惜宝贵的土地资源,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积极开展统筹城乡土地试点,着力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努力夯实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基础,为建设“三个适宜”幸福和美中山提供有力的土地资源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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